01
浙江省最新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宁波除外)
注1:本表格适用于六十周岁以内的受害人;注2:本表不包括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02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医药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
护理费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可按照当地医院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非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护理级别,参照浙江省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521元/年)标准计算。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丧葬费
为浙江省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645元/年)×6(月)=54322.5元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一般应参照国产普及型的配置标准确定,即以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为标准,包括有助于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有助于从事生产劳动,有助于恢复性、回归性社交等功能。
03
浙江省相关统计数据材料
浙江省2022年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除宁波外】
1.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41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487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47元
4.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668元
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2193元
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415元
7.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645元
8.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521元